法院判决执行法律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者:资产管理办公室发布时间:2021-03-05浏览次数:1442

经学院物资采购招标领导小组批准,拟对法院判决执行法律咨询服务项目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及要求

1、根据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苏0585民初1291号,执行第2、3两条(要求尽快完成第2条):

 第2条:被告壹埃光学(苏州)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将位于健雄一期E楼一层南侧大厅81平米及南侧大车间由西向东720平米(南北18米、东西40米)房屋腾退给原告大仓健雄联合 研究院有限公司。

 第3条:被告壹埃光学(苏州)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原告大仓健雄联合研究院有限公司租金514707元、物业费 137978. 7元,合计652685.7元。

2、投标单位营业范围应包含相关内容;

3、本次投标报价采用风险报价方式,即按追缴金额的百分比支付费用。投标供应商风险报价最低中标。

4、判决书:壹诶光学-民事裁决.pdf

二、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投标供应商中第二轮风险报价最低价中标,若出现同价情况,则抽签决定。

三、网络报名方式

请有意于本项目的供应商将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以下邮箱进行报名:jianxiongcaigou@126.com ,邮件中必需包含单位信息、投标代表信息(需身份证照片、本人近期的行动轨迹图作入校登记)、联系方式等,邮件主题格式:“法院判决执行法律咨询服务项目—XXX单位”。2021年3月12日下午15:00前,接受各投标单位网络报名。

四、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书面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21年3月16日12:30--14:00(北京时间)

2、接收地点: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C1-204

五、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21年3月16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C1-305

六、联系事项

业主部门联系人:顾老师, 联系电话:18051236265。

采购项目工作小组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512-53940881。

采购工作监督小组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12-53940821。

 

 

 

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物资采购招投标工作小组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