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
国际生校内住宿管理规定(暂行)
为加强我校国际学生宿舍管理,保障国际学生在宿舍内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国际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秩序,促进国际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严格按照分配的房间和床位住宿,不得私自调换、私占、出借床位。确有原因需调换床位的学生须经辅导员签字同意后,报宿管中心审批。
第二条 男女生不得串室。
第三条 外来人员(维修人员、工作人员等)因公进入学生宿舍房间,宿舍管理员应该提前通知学生。
第四条 与国际学生在同一学习小组的中国学生进入国际学生宿舍应经过宿舍管理确认信息并登记后方可进入,晚上18:00以后原则上不允许中国学生进入宿舍内部。如有特殊情况应由国际交流处确认方可进入。
第五条 周日至周四宿舍大门开放时间6:30—21:30,周五至周六宿舍大门开放时间6:30—22:00,晚于关门时间返回的视为晚归,未请假通宵不回宿舍就寝的视为夜不归宿。
为保障学生的安全,宿舍关门后不允许外出。特殊情况需外出者,必须经辅导员同意后在宿管站登记并写明原因。严禁攀爬栏杆、窗户进出宿舍区,一经发现依据学校规定给予违纪处理。
第六条 22:00以后学生因特殊紧急情况如:外出就医等情况,需经学院大值班辅导员确认后,方可外出。
第七条 国际学生公寓实行每周一次的定期卫生、安全检查。
第八条 严禁在宿舍内打麻将、传销、饲养宠物、**、经商、宗教等活动,一经发现依据学校规定给予违纪处理。
第九条 严禁私自改装、拆卸、破坏、挪移或处置宿舍楼内设施和物品。住宿生应爱护并妥善保管使用宿舍物品用具设施。由于正常使用造成的物品设施损耗,可根据报修流程进行报修处理。宿舍设施物品因人为损坏,由宿舍成员自费修理或按原型号、品牌更换赔偿。
第十条 禁止在宿舍内家具、设施上安装和使用吊床(椅)、安装健身器材等。自行车等个人交通工具须按指定点在宿舍楼外指定地点整齐存放,不得放置在宿舍楼内。
第十一条 宿舍内不得留宿他人。
第十二条 学生应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以下学生安全管理规定。
(一)严禁使用明火(包含存放和使用卡式炉、煤气炉、酒精炉以及点蚊香、蜡烛等),严禁燃放烟花爆竹或焚烧废弃物。
(二)严禁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等危险品。
(三)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网线,移动式插座电源必须放在安全的地面、桌面,不得靠近蚊帐、被褥、衣物、书籍等易燃物上,电源周围不得堆放杂物。
(四)住宿生要牢固树立安全用电意识,自觉做到安全用电,防止因用电不当引起触电或火灾事故的发生。除宿舍内统一配备的空调、个人电脑、台灯、微风扇以外,严禁在宿舍内存放和使用违章电器。违章电器包括:1、热得快、电热杯、电水壶、电炉、电磁炉、电饭锅等电炊器具;2、电热毯、电熨斗、电吹风、电卷发器等具有电加热功能的器具;3、电冰箱、洗衣机、烘干机、电烤箱、面包机、煮蛋器、豆浆机等生活家电;4、教育主管部门和消防部门认为不适合在宿舍使用的其他设备;5、禁止使用无国家3C认证的伪劣电器及设备。宿管站工作人员、学校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违反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的行为要给予监督和制止、暂存,学期结束后返还。辅导员老师负责教育批评,依据学校规定给予违纪处理。
(五)不得擅自改变宿舍内原有线路及用电设施,不得私自拆装、改装或移动宿舍水电表等设施,不得从宿舍外部接电线或网线。严禁破坏宿舍楼内的供电线槽(盒)和供电电缆,严禁私接走廊应急灯或其它偷电行为。
(六)宿舍无人或停电后应及时关闭所有电器及电源插座开关,做到“人走断电”。
(七)宿舍内插座用电24小时供电,总功率不得超过1000W。
(八)严禁在宿舍内抽烟、喝酒。
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处
2023年1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