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生校园安全条例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10-01浏览次数:2621

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

国际生校园安全条例

为了加强对国际生的管理,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荣誉和安定团结,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学生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不得危害中国国家安全,不得从事与其身份不相符的活动,不得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扰乱公共秩序。

第二条  国际生应遵守中国的各项法律、法规、规定和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规章制度;因本人违反中国法律而发生刑事和治安案件,由中国公安司法部门依法查处,违反校纪校规的由学校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条 学生不得有酗酒、打架斗殴、**、吸毒,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不得参与非法传销,不得从事或者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

第四条 国际生应自觉遵守学习纪律,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事外出请假。

第五条  我校尊重国际生的民族习俗和**信仰,但不提供举行**仪式的场所。校内严禁进行传教及**聚会等活动。

第六条  学校提倡并支持学生及学生团体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学术、科技、艺术、文娱、体育等活动。学生进行课外活动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经学校批准,国际生可以在校内成立联谊团体并在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活动。服从学校的领导和管理。

第七条 学生举行大型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应当按法律程序和有关规定获得批准。对未获批准的,学校应当依法劝阻或者制止。

第八条  不得在校内驾驶无牌无证的摩托车、电动车,在校内驾驶机动车时,需按规定地点停放车辆,减速慢行,保证安全。

第九条  在学校如遇火灾、交通事故、治安刑事案件,可打校园110电话报警。

第十条  国际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就业、经商,或从事其他经营性活动,但可以按学校规定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第十一条 请勿乘坐非法运营的出租车。

第十二条  驾驶机动车辆的国际生必须遵守中国交通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