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4-12-18浏览次数:10

各单位:

为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充分满足学生人性发展的需要,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41号)和《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苏健职〔2024〕3号)等文件精神,本学期2024

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范围

2024级在籍普通高等教育的全日制高职统招(含高职单招)录取学生(艺术类除外)。

二、申请转专业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且无第(二)条限制者,可提出转专业申请

1.学生确有某种特长或对某专业具有浓厚学习兴趣,转专业之后有利于发挥所长;

2.确有特殊困难,无法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3.因休学原因在复学时原专业已不再招生的;

4.意愿加入学校开设的双元制班、创新班等改革项目的;

5.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者;

6.有其他正当理由者。

(二)有下列情况的,不允许转专业

1.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前一年者;

2.第一学期所修公共课程有不及格者;

3.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如中外合作项目、现代职教体系贯通培养项目学生等;

4.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其他情况;

5.已申请成功转专业的;

6.入学以来因违纪受到学校处分者;

7.恶意拖欠学费的;

8.休学、保留学籍期间的。

三、转专业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做好学生的引导工作,避免学生盲目选择。

2.各单位转专业工作要按照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择优录取。

3.各转入单位要做好获批学生在新专业学习的学业指导工作,如学分认定和课程补修等。

四、转专业进程安排

日期

工作内容

责任部门

2024.12.18

下发工作通知

教务处

2024.12.20-24

组织学生预报名申请、上报接收转专业计划

各单位

2024.12.30

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本次转专业计划,通过后予以公布。

教务处

2025.1.2-10

学生正式填写转专业申请表

各单位

2025.2.17

审核报名学生条件,上报符合转专业条件学生名单汇总表及申请表至教务处

转出单位

2025.2.18

教务处将转专业学生汇总表及申请表转到转入单位

教务处

2025.2.19

对照条件,确定拟接收学生并报送拟接收学生名单汇总表及申请表至教务处

转入单位

2025.2.21

汇总复核各转入单位报送的拟接收学生名单,上报转专业领导小组和学院审批、公示

教务处

2025.2.27-3.5

完成转专业学生的学分认定以及学籍变更手续,发放转专业通知单,学生至转入单位完成报到。

教务处、各单位

   附件一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doc

   附件二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汇总表.doc

   附件三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汇总表.doc

   附件四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pdf

 

教务处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