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前集训及参赛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瞿斐谦发布时间:2022-02-24浏览次数:774

各二级单位、相关师生:

2022年是江苏省高职院校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开展集训的第一年,为加强集训保障,力推高质量成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被抽调教师所在二级学院要主动为该教师调整教学任务,解决该教师后顾之忧,确保被抽调教师安心在集训点工作。

2.教师抽调集训及参赛期间按《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加强职业技能大赛的实施意见》(苏健职[2019]113号)计算课时。

3.师生参加集训及参赛期间的差旅费用按学院差旅费管理规定,实报实销,费用由教务处承担。

4.参加集训队伍统一按照获得省赛一等奖拨款,所拨款项纳入该年度二级学院技能大赛专项经费,由二级学院统筹使用。

5.根据国赛与省赛规程的不同,确需增加购买设备的,由二级学院向教务处提出申请,获批后费用由教务处承担。

6.因集训导致相应学期课程未修或少修的集训学生,可根据最终大赛成绩置换未修或少修课程的成绩,具体为国赛获奖100分,未获奖95分。成绩置换由赛项负责人提出申请,二级学院统一汇总,报教务处审批备案。如学生对置换成绩不满意,可选择参加正常课程考试或申请于次学期开学初参加缓考。

附件:

2022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前集训工作的函(我院6个赛项).rar

关于印发《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加强职业技能大赛的实施意见》的通知.pdf

2022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前集训我院参训选手名单.xlsx


教务处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