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2年度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瞿斐谦发布时间:2021-09-16浏览次数:662

各二级学院:

为切实做好学校实验实训室建设工作,结合高水平院校和教学建设的实际需要,现就2022年度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申报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依据

1.统筹规划原则。二级学院依据本单位办学规模、专业(群)发展规划、所辖楼宇空间布局规划、科研与对外服务的要求,从实验实训室的布局、功能等方面统筹规划。

2.教学优先原则。优先满足教学与教学改革的需要,优先申报新专业的实验实训室,确保应开实验项目的开出率达到100%,提高实验实训教学质量。

3.资源共享原则。实验实训室建设要考虑资源的有效利用,项目申报前要充分考虑本二级学院实训资源统筹情况,尽力做到专业之间共建共享。在满足实验实训教学的同时,兼顾技能竞赛、技能鉴定、社会服务、科研开发及文化展示等。优先申报资源共享度高、师生受益面广、投资效益高的项目。

4.实事求是原则。确定项目申报内容时,要实事求是,既保证实验实训教学的正常开展,又要结合学校财力、建设用房、实验实训室队伍和管理水平的现状。投入较大的项目要根据需求的轻重缓急,分年度建设。

5.列入实验实训室建设申报书的相关设备(含软件)、基建改造、信息化、职场文化布置、安保技防等各方面问题做好调研与预算,方案必须与相关部门咨询沟通,以保证申报数据准确,避免立项后出现变更。

6.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苏教科[2019]1号)文件精神,实验室安全工作与实验室的新建、改建、扩建同规划、同设计、同施工、同验收。建设实验室项目必须根据实验室的任务和专业特点,把实验室安全工作纳入建设内容,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安全论证。

二、申报立项

1.各二级学院限报2个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申报单位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填写《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立项申报书》,依据专业(群)实践教学体系、实验实训室整体布局和建设规划,对申报建设的实验实训室开展专项论证,论证后报学校审批。经学校可行性论证,并经学校领导批准后纳入2022年实验实训室建设计划。

2.《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立项申报书》填写中,对建设方案合理性(含设备配置、大型仪器设备配置、基建可行性等)、预算及建成后的预计使用绩效分析等要求数据化说明。

三、材料上报

各二级学院于10月29日前将《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立项申报书》纸质稿一式三份签字盖章交于教务处实践科施建浩老师,同时发送电子稿至0310@csit.edu.cn。

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立项申报书(2021.9.16).doc


教务处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