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605-001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2026-2029年采购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5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分标准中“在太仓市具有使用权且面积达到400平米及以上固定办公场所的,得4分,须提供场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材料。(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满分4分。”更正为“在太仓市城区范围内具有使用权且面积达到400平米及以上固定办公场所的,得4分(需提供办公场所自有证明或租赁证明,租赁需提供租赁合同及付款凭证),注:(1)城区范围指东至石头塘、西至吴塘河、南至上海界、北至杨*林*塘;(2)租赁合同的租期需覆盖本公告发布之日)满分4分。”
(2)删除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分标准中“2.1具备进口设备代理资质得2分。(须提供在中国国际招标网完成国际招标代理机构网上登记的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3)“2023年1月1日(含)以来获得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对招标代理机构评价为“优”或“满意”的意见表,每提供一份得1分,满分5分。”更正为“2023年1月1日(含)以来获得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对招标代理机构评价为“优”或“满意”的意见表,每提供一份得1分,满分7分。”
(4)第三章评分标准:说明中增加一则“4、中标后签约前招标人可组织实地复核,核验投标资料、办公场地、人员、业绩等真实性与一致性,一旦发现提供内容不实的,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处理,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并且取消其中标结果”条款。
更正日期:2026年06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单位名称及地址: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太仓市科教新城健雄路1号)
2、联系人及电话:周老师 0512-539408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