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国际学生守则

发布者:校长办公室发布时间:2025-11-10浏览次数:10


第一条国际学生需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知华友华,致力于中外文化交流与合作,推动世界文化交流与进步。

第二条国际学生必须按照我校的校历参加学习。不按规定 时间报到注册、缴纳费用、逾期两周且无正当理由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三条国际学生必须按时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组织的教育 教学活动,自觉遵守课堂纪律,衣着整齐,不迟到早退,不吸烟、不随意接打电话。违者予以批评教育,屡教不改者给予纪律处分。

第四条学历生一学期内一门课程旷课次数累计达到及超过30%,取消该课程的期末考试资格,成绩计为零分。

第五条国际学生请假应事先报国际交流处审批,同时向任 课老师报备。病假原则上应由校医务室或医院出具证明,事假原则上每学期累计不超过两周。请假期满后,应及时到国际交流处办理销假手续。

第六条在校学习期间未经准假擅自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 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及严重违反校纪校规的留学生将被劝退直 至除名。学校将通报太仓市公安局出入境部门,责令其回国。

第七条国际学生须遵守留学生公寓管理规定,根据学生项目特点,由国际交流处制定作息并告知学生。不得在公寓内大声喧哗,不得留宿他人。必须按照指定房间居住,未经许可不得私自调换房间。

第八条爱护留学生公寓的设施及物品,公寓内的家具物品 不得随意搬出或调换,如有损失或遗失,应按价赔偿。

第九条国际学生应保持个人物品整齐存放,保持公寓卫生。 房间内禁止烹饪。严禁饲养宠物。

第十条公寓内禁止抽烟。禁止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有 毒和有害物品。不得私自接电源或检修电器开关,防止触电事故。注意防火,酿成火灾者,须赔偿一切损失,严重者,将由司法机 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妥善保管好个人的财物。外出时保管好随身物品、 银行卡、证件等,谨防丢失。

第十二条应提高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防火安全、生活安全、交通安全等安全意识,防传销、防诈骗、防溺水、防交通事

     第十三条严禁传教及宗教聚会活动及发表不正当言论。对无视学校纪律者,视情节给予处罚,具体参照国内在校生相关规定执行。对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对严重违反各项管理规定并造成恶劣影响者,将予以退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