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中秋假期即将来临,全体教师、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学院有关文件要求,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强化“八小时之外”自律,加强自我约束,持续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和良好育人环境,现就有关要求提醒如下:
1.严防收取礼品:严禁以快递、跑腿代办等隐形方式收取礼品、礼金、消费券、提货券。
2.规范吃喝行为:严禁参加学生及家长或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娱乐、休闲等活动,杜绝在私人会所、“一桌餐”等隐蔽场所变相吃请。
3.严禁推销回扣: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4.严守公车规定: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借差旅名义变相公款旅游。
5.杜绝借机敛财: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化整为零分批操办收受礼金。
6.恪守公序良俗:严禁酒驾醉驾、封建迷信等违纪违法行为,严格家教家风,不奢侈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