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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公告

摄影棚管理制度

1、不得在不关闭电源开关的情况下随意移动摄影灯光,操作完毕后必须切断电源,方可撤除摄影灯光。

2、对领用使用完后的器材须进行彻底清洁可交还器材保管室。

3、不得将造型灯当照明灯使用,在摆放被摄物和道具时,即时关闭电源开关。

4、摄影器材属精密仪器,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轻易拆卸。

5、摄影棚操作区域内严禁携带食物、饮料进入,严禁抽烟,如自带道具需提前提出申请,得以批准后方可带入,并自觉维护摄影棚的整洁卫生。

6、在操作过程中,摄影师有义务提醒与之无关的人不得随意走动,以防碰到设备造成损坏。

7、任何设备的使用都必须遵守操作规范轻拿轻放,禁止野蛮操作。

8、对使用完后的器材须进行彻底清洁,并清点数目。

9、如摄影器材丢失,必须按原价赔偿。

10、最后离开影棚的工作人员要确定所有的墙壁插座电源断开及洗手间水龙头关闭和门窗关好,确认好之后锁门离开。


地址:江苏省太仓市科教新城健雄路1号 邮编:215411

电话:0512―53940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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