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编号:201902)

发布者:陆旻忆发布时间:2018-12-20浏览次数:2134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我校人才队伍,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http://www.wjxvtc.cn/)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办发〔201127号)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教学、科研、管理一线工作;

4.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21221日(含)以后出生;

5.应届毕业生应于20198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6.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181221日至201914日,每天8:00-20:00

2.报名方式:此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系统网页(网址:http://zp.wjxvtc.cn:9880)按岗报名,报名操作方法参见网页中《报名须知》。

网上报名时需将个人身份证、本科及以上阶段学历/学位证、荣誉获奖、成果佐证等材料扫描件整理成一个以“应聘岗位名称+姓名+毕业学校+专业+学历”命名的压缩文件包,然后再上传。

注:

1)应聘者同时要将网上报名时上传的压缩文件包发送至学校人事处公共邮箱(szjxxyrsc@163.com)。

2)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国外留学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人员只能申报一个岗位;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所应聘岗位的部门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一周内,学校完成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初审,报市人社局审核后确定进入后续考核人员名单,并在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3天。本次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果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将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发布公告。人事处将通知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

三、资格复审和考核方式

(一)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正式考核前进行,由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对应聘人员网络报名时上传材料的原件进行复审,复审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后续考核。资格复审以及笔试、面试的时间和要求在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另行通知。

(二)考核方式:采用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1.笔试。根据招聘岗位要求测试相关通识和专业知识。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2.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分析问题的能力。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当天另行安排加试。

四、体检

按照招聘考核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五、资格复查和考核(考察)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聘用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15日。确因情况特殊,经主管部门批准可延长至30日。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聘用考察(考核)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对考察(考核)不合格人员,招聘单位应将不合格的理由书面通知考生。考生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申请复核,招聘单位应当接受复核申请,并须30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自接到复核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复核无异议后,报市人社局备案。

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六、录取和聘用

1.学校根据招聘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资格复查和考核(考察)结论,确定拟录用人员;

2.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3.经公示无异议,报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等相关手续。

4.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事业单位与新聘用人员订立入编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七、纪律与监督

招考聘用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电话:太仓市纪委051253521537;学校纪委051253940821;太仓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事业科:0512-53534846)。

八、本简章由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0512-53940887(章老师)、0512-53940823(钱老师)

 

附件:《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