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17-02-24浏览次数:1504

各单位、各部门及相关教师:

现转发《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苏教人函[2017]5号)(附件1),请各位符合文件条件教师积极申报。

一、遴选推荐名额

学院共计推荐名额1人。

二、申报遴选条件

“万人计划”教学名师人选,应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培养优秀青少年有突出贡献;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教育领域和全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优先推荐省特级教师、省教学名师。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应具有相关企事业单位一线实践工作经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3学年(2013—2016学年)承担本校教学任务(包括实训、实习等实践课程)不少于180学时/学年;

2.非“万人计划”其他类别申报者和“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入选者。

三、材料要求

(一)书面材料。包括:

1.候选人汇总表(1份,见附件2);

2.候选人推荐表 (一式5份,见附件3,正反打印);

3.学校党委(党总支)对候选人政治表现的书面意见;

4.候选人推荐表所填有关证明材料(1份),可参照各类型学校遴选指标体系(见附件4)提供。主要包括:获得市(厅)级以上教学、科研等表彰奖励证书、教师职务等级证书各1份;学生评价情况(如学校未开展相关活动,不作硬性要求)、教学年度考核情况;职业学校教师参加相关企事业单位一线实践及影响力证明材料;近年来参加市级以上教学交流或讲座证明材料;团队或教学梯队建设材料;近6学年能反映候选人教学水平、学术水平的代表性论文或论著不超过3篇(不含教材),均需复印件(论文复印期刊封面、目录、封底及论文内容,论著复印封面、目录、封底和主要章节);其他能反映候选人水平等材料。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的教师应由人事部门提供未退休证明。证明材料须按前述顺序编印目录,单独装订成一册,装订页面请统一用白色纸张。所在学校须对证明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并统一在目录处盖章确认。

以上2—4项材料需统一装袋。上报材料请自留备份,一般不予退还。

(二)电子材料。包括候选人汇总表(excel格式)、候选人45分钟现场教学录像光盘(图像和声音要清晰,板书和PPT结合,教学和互动结合,常见视频格式)、候选人推荐表(word格式)、有关证明材料(按目录顺序,pdf格式),分人建文件夹,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于2017年3月6日前向学校人事处提供以上材料,电子稿发陆旻忆CRP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