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江苏省第十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者:科技处发布时间:2025-03-21浏览次数:10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江苏省第十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苏社联发〔202516号)相关要求,苏州市社科联负责组织本地区成果的申报审核和评选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苏州市网络申报系统开通时间段为:20253219时至41317时。逾期不接受申报。

二、评选范围

1.本届评奖应在201911日至20231231日期间发表(出版)或完成的高水平成果。往届已申报参评江苏省或苏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成果不在申报范围(已参评成果且未获奖成果再版的,其修订、增补内容须超过30%,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再次申报参评)。

2.具体评选范围(申报成果范围、申报成果要求、申报者范围和要求)参考附件《江苏省第十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须知》第二条。

三、申报办法

1.本次评奖采用全省统一的网上申报方式,详情可参阅附件通知。

2.报送的参评成果无论获奖与否,均不退回。

3.我校推荐成果不得超过5项(其中社科普及类成果不占推荐名额)。

四、材料要求

申报者应于202547号前将申报表、申报成果以及相关附件材料(一式三份)交科研处,同时将申报表电子版发顾月琴老师企业邮箱。

请欲申报的老师于2025326日前将汇总表发科研处,以便科研处初步了解申报数量和成果形式。

科研处

2025321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省第十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