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5年度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科技处发布时间:2025-02-21浏览次数:10

各单位、各部门:

2025年度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项目具有明确的研发内容,符合指南重点领域和方向,完成基础理论创新,实施期满后能够形成样品、样机或原型机,并具备产业化应用场景。项目名称以“XXX技术研发作为后缀。

2.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研发基础。优先支持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团队牵头组织和申报项目。

3.高校牵头申报项目必须有省内企业联合,且企业实质性参与项目研发工作。鼓励长三角地区产学研用协同攻关。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应签订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联合申报协议需明确任务分工,经费分配,知识产权划分等内容。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须经相关单位推荐,具体由设区市科技局、县(市)科技局、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管委会、省有关部门和单位等项目主管部门择优推荐。

2.项目负责人须为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与申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鼓励和支持40岁以下(198511日(含)以后出生)青年人才牵头或参与申报。青年人才担任项目负责人和课题骨干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45%

3.有在研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本年度项目。同一年度同一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省科技计划项目。

4.同一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同一项目(依托同一建设内容、同一关键技术等同一核心内容编制的不同项目,视为同一项目)重复或同时申报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

项目。凡属重复申报或同时申报的,取消立项资格。

三、经费政策

每个项目省拨经费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同时需要提供比例不低于1:1的配套经费。每个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其他具体申报要求见附件,请有意申报项目的老师于228日前联系科研处。

科研处

2025221


附件: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5年度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