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促进校企协同创新科技特派员的通知

发布者:科技处发布时间:2021-12-02浏览次数:491

各位老师:

按照《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促进校企协同创新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暂行)》(苏健职[2021]76号)要求,学院即日起开展第一批科技特派员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以学院为项目依托单位,与地方企业、事业单位联合开展产学研合作,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并反哺教学。

二、申报条件与时限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人员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且能够每年完成不少于1/3的教学工作量;

2.申报人员须对合作单位有深入的了解,没有企业工作或实践经历的科技特派员需在合作单位锻炼2~3个月,在企业工作过的科技特派员需在合作单位锻炼1个月,有明确的合作项目与工作计划后方可提交申请;

3.有明确可考核的成果指标。

(二)时限

1~3年,按照具体的合作情况确定。

(三)其它要求,请详见苏健职[2021]76号文件。

三、提交材料要求

有意向的老师,请认真填写《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促进校企协同创新科技特派员申请书》(见OA通知),特别是申请书中的合作拟产生的成果,需要具体且量化。填好的申请书纸质稿一式三份,于1220日交至科技处夏玲雅老师处,电子稿发夏老师企业邮箱。如有问题可以直接咨询科技处徐金河老师,电话:53940891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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