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春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复核及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保卫处发布时间:2026-03-30浏览次数:65

各单位: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中央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计数的通知》(苏财教[2025]147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6年春学期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标准

资助对象为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资助标准为1850元/人/学期。

二、资助条件

1.退役士兵助学金资助条件:一是注册为全日制的学生,二是在校专科生,三是有退役证。

2.退役士兵复学后,学生实际在读学期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休学、保留学籍等其他非在籍在校学生无资助资格。

3.按照不重复资助原则,学生不同时享受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和经济困难生国家助学金。退役士兵学生如本学期已享受家庭经济困难生国家助学金,则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不再重复资助。

三、资助流程

1.330-4月8,请各二级学院核对《2026年春学期退役士兵资助名单》(表格已发至各二级学院征兵专员),收集退役士兵学生卡号信息并准确填写《2026年春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发放明细表》。核对资助名单中学生的学籍情况,在表格“备注”栏如实标注;资助名单中如未统计到但学生符合资助条件的,请在表格中补充相关信息,“备注”栏注明“新增”,同时收集“新增”退役士兵学生的退役证复印件。

2.4月9日前请各二级学院将更新后的《2026年春学期退役士兵资助名单》电子稿、《2026年春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发放明细表》(附件)电子稿统一发至企业微信邮箱0377@csit.edu.cn“新增”退役士兵学生的退伍证复印件、《2026年春学期退役士兵资助名单》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至武装部。

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二级学院要充分认识退役士兵国家资助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2.加强宣传。各二级学院要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让退役士兵学生充分了解资助政策和标准,确保不漏一人。

3.精准资助。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做好退役士兵学生个人信息复核工作,做到数据准确,确保精准资助、应助尽助。


附件:2026年春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发放明细表.xlsx

 


保卫处(人民武装部)

2026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