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21-04-23浏览次数:2462

各二级单位、各部门及相关教师: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1〕5号)精神,今年仅开展一次教师资格认定,现将我校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条件并通过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人员

二、具体工作安排

1.4月22日前:拟申报人员填写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摸底表并发送电子稿到陈刚企业微信邮箱。

2.4月23日-5月8日:申请人网上申报。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注册,报名(网报流程见附件)。

3. 5月12日前:申请人完成体检。人事处根据申报情况,组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安排另行通知) 。申请人携带下载的体检表(上面贴好照片,到人事处盖骑缝章方可参加体检)前往太仓市第一人民医院体检,费用自理。

4.5月16日前:提交书面材料。申报人员携带相关需提交的原件材料到人事处审核确认。

5.5月20日左右:公示。人事处将认定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公示。

6.5月底前:人事处向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上报材料。

三、材料要求

(一)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

2.1寸免冠白底彩色相片1张贴在相片粘贴页上;

注意:该照片用于制作证书,必须与网上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人像比例合理,正规纸质冲印,尺寸为25mm×35mm。

3.身份证原件;

4.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6.江苏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或免测证明材料;

7.体检表。

(二)申报材料整理要求

1.材料排放顺序: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相片粘贴页;

(3)身份证复印件;

(4)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或批准的免试申请表复印件;

(5)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价表或免测证明材料;

(6)体检表;

(7)人事关系证明材料(由人事处提供)。

2.装订要求:将以上第(3)至(7)项材料按规定顺序排好后,在左上角平钉,并放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相片粘贴页的后面,一齐装进材料袋中。

人事处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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