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做好2019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陆旻忆发布时间:2019-10-29浏览次数:1993

按照《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办法(试行)》(苏健职〔2018〕37号)文件规定和学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现将2019年学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严格执行国家和江苏省有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文件的要求,严格执行按岗申报、按岗评聘原则,着眼于提高师资队伍素质、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强化二级管理,坚持条件标准,规范评审工作,保证评审质量,按照岗位设置规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和岗位数额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二、评审程序

1.建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组织领导体系,学校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专业技术资格学科评议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各二级学院(中心)或直属党支部成立单位考评组。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认真学习相关任职资格条件和学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办法等有关文件,使每个专业技术人员明确条件标准和要求,了解评审工作的步骤、程序和时间要求。

2. 根据学校师资总体情况及岗位聘任情况,确定2019年可用专业技术岗位数。

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18〕5号)规定和《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办法(试行)》(苏健职〔2018〕37号)要求“职称制度与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衔接,要在岗位结构比例和岗位数额内开展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结合学校第三轮岗位聘任情况,苏州市《关于健雄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设置方案的批复》(苏人保事〔2011〕2号)核定学校高级岗位数为94个,目前已聘94个,经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10月22日),并报校长办公会(10月25日)研究决定,同时报上级人社部门备案,今年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暂停一年,中级专业技术可用岗位数为7个。

3.个人申报

申报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提交申报材料。

4.二级学院考核推荐

1)公开述职、民意测验。申报人员在所在单位组织的民意测验中公开述职,同时展出个人申报所有材料。参加民意测验的人数不得少于15人。对于申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还需组织对其进行工作业绩的民主测评。民意测验和民主测评的同意票数超过2/3方可推荐。

2)思想政治表现考核。各基层党组织对申报人的政治素养、职业道德、团队协作精神、集体观念等方面进行考核、并签署考核意见。

3)单位考评组推荐。各单位考评组综合申报人民意测验情况、思想政治表现情况、教学质量考核情况、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情况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等,择优排名推荐申报人,推荐结果在所在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5.学校资格审查。学校资格审查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完成任职资格量化打分。资格审查结果在校园网公示。

6.学校学科评议组评议。学科评议组对申报人的业绩、成果及其他材料进行评议并提出初评意见,经无记名投票,赞成票超过出席学科组评议成员人数1/2的,方可提交学校中评委进行评审。学科评议组评议结果在校园网上公示。

7.学校中评委评审。学校中评委按照省和学校政策条件对申报对象送评材料和学科评议组的评议结果进行审定。经无记名投票表决,赞成票超过出席会议委员人数2/3的,方可通过评审。评审结果在校园网上公示。

8.报主管部门备案并公布评审结果。评审结果报上级人社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学校发文公布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9.根据评审结果签订岗位聘任合同,实施聘任。

未尽事宜,详见《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办法(试行)》(苏健职〔2018〕37号)。

三、日程安排

时 间

内 容

10月29日-11月1日

1. 各部门(支部)报送单位考评组组建情况到人事处,并组织学习相关文件及材料,学习材料见附件1、2;

2. 申报人员从人事处领取材料袋、填表、准备相关材料并将材料交至各二级学院(中心)。

11月2-8日

1. 各二级学院(中心)初审;

2. 组织述职、民意测验和民主测评,并对申报人的业绩成果进行公开展示;

3. 单位考评组推荐,公示后于11月8日下午5:00前将推荐结果及相关材料报送至人事处。

11月9日-11月15日

由学校资格审查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完成任职资格量化打分,并公示资格审查情况。

11月16日-11月22日

学校学科评议组评议、公示。

11月25日左右

学校中评委评审。

12月初

评审结果报上级人社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四、相关要求说明

(一)关于评审系列和资格条件

2019年学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系列、资格条件按照《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办法(试行)》第七条、第八条规定执行。

(二)关于按岗申报

严格执行按岗申报、按岗评聘原则,在规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合理确定专业技术岗位年度使用计划,确保可持续发展。

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系列,限在一线专职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专职辅导员、院系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党总支副书记等从事学生工作的教师申报。

(三)关于同级转评

1.按现聘岗位申报高一级职务,比照原有职务,属跨系列、跨岗位的,除下列情况外,均须同级转评:

1)具有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现聘用在管理岗或专职辅导员岗,可直接按现聘岗位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2)具有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现聘用在管理岗位,可直接申报教育管理研究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3)具有教育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现聘用在专职辅导员岗,可直接申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2.申请同级转评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须在现聘岗位工作满 1 年以上。

3.同级转评专业技术资格后,原专业技术资格的任职年限可与现专业技术资格的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对于聘用在教师岗位、已从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同级转评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晋升高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需从事高校教学科研工作3年以上。

(四)关于时间界限

2019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年龄、任职年限、论文论著发表出版时间、课题结题时间均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申报之日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已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年限从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之日起计算至申报前一年年底止,须将全脱产学习时间扣除。

(五)关于外语、计算机考试要求

2017年起,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对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不再作要求。

(六)关于教师资格证书要求

申报高校教师、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必须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七)关于重新申报的要求

申报人当年未通过评审,再次申报时,须取得符合相应业绩条件的新成果;连续两年申报未获得通过者,须隔一年方可再次申报(次年年底前达到规定退休年龄者,不受此限制)。

(八)关于班主任、企业实践要求

申报教师系列中级职称人员,任现职期间必须有3年以上的班主任、辅导员或其他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经历。学生处对学生工作进行认定。

公共课教师申报中级职务须具备半年及以上指导社团或社会实践活动经历;专业课教师申报中级职务须具备半年以上考核合格的企业实践经历。

(九)关于学校评审实施量化指标体系打分的要求

按照2017年出台的《任职资格量化指标体系》,其打分情况作为学科评议组评议和评审委员会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五、其他

(一)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二级学院(中心)、各部门要严格按程序、按规范、按规定进程进行操作。

(二)申报人根据所申报的专业技术资格类别,按照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确保真实、准确、规范、齐全。凡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论文抄袭剽窃的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3年内的申报晋级资格,并根据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材料报送要求详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报送要求》(附件6)。

(三)二级学院(中心)工作说明详见《二级学院(中心)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说明》(附件7)。

(四)未尽事宜请联系人事处,联系人:章老师(8087)。

 

附件1:《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办法(试行)》

附件2:职称评审资格条件

附件3: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附件4:个人情况简表

附件5:《任职资格量化指标体系》

附件6: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附件7:二级学院(中心)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说明

附件8:学科目录

附件9:论文证明材料

附件10:职称评审第三分册封面

附件11:个人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