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规定

发稿时间:2019-04-04浏览次数:552

一、实验实训室管理员为实验实训室安全员,全程负责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实验实训指导教师是实验实训过程中的安全员,对实验实训过程的安全工作负责,特别是实验实训本身的安全工作。实验实训室安全员接受保卫处的业务指导。

二、实验实训室安全员必须要熟悉本室的安全要求及配备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实验实训指导教师必须熟悉所开实验实训项目可能出现的安全事故和处理办法。

三、大型、贵重、精密、危险性仪器设备必须订有明确的操作规程,公布于众,使用者必须经专职管理人员同意后才得使用。使用要有严格记录。

四、非工作需要或未经许可的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实训室。

五、参加实验实训人员必须在指定机位上作业,必须在教师或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按操作规程进行,指导教师要讲清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危险性项目要在指导教师或技术人员的监护下进行

六、未经指导教师或技术人员的许可,不得动用与本次实验实训无关的和本机位以外的其它仪器设备,严禁私插各类移动存储装置严禁私拆实验实训室内各类教学设施、配件,私拆或偷窃配件者一经查出,将按校纪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交学生处或保卫处处理。

七、仪器设备有故障,必须马上报告指导教师,不得擅自处理;应立即切断相应的电源,并听从指导教师的指导,同时上报实验实训中心,事后查清原因,并写出故事分析与处理报告。

八、必须保证用电安全,严禁乱接、乱拉电线,不得用钢丝代替保险丝;使用大功率电器时要有专人负责,不得私自使用电炉和电热设备。

九、实验实训结束或下班前必须做好安全检查,关闭电源、门窗。

十、对违反上述规定,工作不负责任或强令他人冒险操作,以致造成事故、仪器设备损坏、丢失器材设备的指导教师或技术人员,按学院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一、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保留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