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江苏省科技副总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科技处发布时间:2021-03-30浏览次数:584

各有关单位、各位老师:

江苏省人才办、科技厅近期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江苏省科技副总项目的通知》(苏科区发〔202164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人应为国内高校院所的科技人才,以企业为申报主体,申报企业应为江苏境内注册企业(不含申报人本人及所在高校院所创办、入股的企业)。

2.申报人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原则上应有博士学位(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3.申报人所在学科应有硕士以上学位授予权或为省级以上重点学科。

4.申报人应为202111日至530日期间被申报企业聘任的科技副总;受聘期限不少于两年,服务报酬合计不少于12万元。

二、支持政策

1.入选的科技副总,属省级科技人才,享受江苏省各地区、各部门制定的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优惠政策和待遇。

2.入选的科技副总,在任期间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企业投入高校院所 30 万元以上合作经费的(以签订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为准),江苏省科技厅给予“产学研合作项目”指导性计划立项支持。

2021年科技副总项目通过“江苏省高层次人才申报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530日。科技副总项目是深化校企合作、促进成果转化的重要手段,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积极与企业联系,合作申报。具体申报要求及项目申报书、协议模板等详见附件。请欲申报的老师与科技处夏玲雅老师联系,联系电话:53940877/8077

                                                                            科技处

2021330

附件:(苏科区发〔2021〕64号)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江苏省科技副总项目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