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届学生定岗实习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瞿斐谦发布时间:2021-06-18浏览次数:828

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学生定岗实习组织管理以及对参加定岗实习学生的指导和管理,确保定岗实习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职成[2016]3号)文件规定要求,现对2022届学生定岗实习工作做如下要求与安排

一、总体要求

1.各专业应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安排定岗实习。

2.各二级学院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本通知,加强定岗实习组织与管理,树立安全意识第一,确保学生定岗实习的教学质量与效果。

3.各二级学院和实习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有关规定。建立学生实习强制保险制度,由各二级学院统一为实习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

4.对定岗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同步进行的,要力求做到定岗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的有机结合。在定岗实习期间,学生既要完成定岗实习的工作任务,又要结合岗位的工作任务确定选题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

5.安排定岗实习时,要处理好学生定岗实习与就业之间的关系,定岗实习的岗位安排要与专业对口,要确保定岗实习课程教学目标的完成。在学生定岗实习安排上,二级学院应群策群力,整合各种优势资源,尽可能安排学生到大、中型企业和行业中有一定知名度的企业实习,提高学生定岗实习的专业对口率。

6.定岗实习的安排应优先考虑本专业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有条件的专业要以集中定岗实习为主。如定岗实习集中度较高,可安排校内指导教师下企业跟班专职指导。

7.各二级学院必须在定岗实习前召开师生定岗实习教育和动员大会,对学生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安全教育考核,并告知安全应急联系电话,签订学生定岗实习安全责任书。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和未通过安全教育考核的学生不得参加定岗实习。各二级学院可根据本学院各专业定岗实习岗位特点,单独组织命题和安全考核(由各二级学院制定合格标准)。有条件的二级学院或专业也可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岗前技能训练。

8.对学生定岗实习的成绩评定。学生定岗实习总成绩由“企业评价”和“学院评价”两部分成绩组成。具体评定说明见附件4。定岗实习的考核最终结果分优秀、良好、中等、合格和不合格五个等次。学生实习合格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实习岗位与专业对口;

2)实习时间不少于6个月;

3)实习单位变动必须履行审批手续;

4)实习经历的企业必须具有成绩评定表;

5)实习有效周记填写不少于应填周记的16周;

6)实习学生有效签到次数须超过应签到次数的三分之二。

9.各部门应通力合作,为学生定岗实习创造有利条件。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定岗实习难点问题的研究,不断突破,着实解决好定岗实习中存在的实习单位和岗位落实难以与专业对口、实习指导难以到位、实习质量难以监控和评价、实习成绩的考核难以科学、客观等问题。

二、定岗实习的指导和管理

1.各二级学院、工程(团队)中心是定岗实习教学管理的主体,具体负责学生定岗实习的组织、安排和管理等工作;实习单位是学生定岗实习的实施主体,具体负责定岗实习的任务安排、岗位实习和在企业的管理等工作;各二级学院特别是校内指导教师应强化学生实习单位及实习单位变更的审核,未按规定签订实习协议的,不得安排学生实习;加强与学生实习单位,特别是与校外指导教师的联系,及时了解、跟踪学生岗位实习情况。

2.定岗实习指导教师必须由校内指导教师和校外指导教师共同组成,二者分工协作,校内指导教师作为学生定岗实习指导的第一负责人。

3.为实现定岗实习管理的信息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定岗实习管理系统电脑版和手机版可同时使用。校内指导教师要认真学习相关管理制度,熟悉定岗实习管理系统各功能,积极做好督促和引导。

1)校内实习指导教师应在定岗实习前完成学生填报的实习单位信息审核;指导定岗实习期间每周不少于一次登录定岗实习系统,及时了解学生考勤签到情况,审核学生实习周记,回复学生提问,批阅实习总结和实习考核鉴定表等。

实习结束后,校内指导教师须完成学生所有信息的收集和审核,才能进行实习成绩的综合评价。若因教师个人原因,未能及时全部审核完学生填报的信息和提交的资料,就擅自随意评定学生实习成绩,一经发现将参照《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追究相关教师教学事故责任。

2)为确保定岗实习安全、平稳、有序进行,学生在校内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落实好实习单位,与实习企业签订实习三方协议;实习前1周完成实习单位信息采集、上传实习三方协议,校内指导教师按要求进行实习单位的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始实习;实习过程中学生如需更换实习单位,需严格履行相关手续后方可变更,若中途擅自变更实习单位,则取消岗实习成绩,并同时取消当年毕业资格。具体变更程序如下:

1)学生至少提前二周与学校指导教师进行沟通,表达变更意愿,并在定岗实习系统中办理相关手续,由指导老师进行审核。

2)经审批同意后,学生应联系落实新实习岗位,同时提前向原实习单位提出离职申请,并请原单位填写考核意见及实习成绩。在原单位办理完离职手续后,方可到新单位报到,并办理相关接收手续。

3)在新单位报到后,须在一周内将原单位考核意见及实习成绩寄送给学校指导教师。

4)学校指导老师须进行新单位核实,经审核无误后此次实习单位变更生效。

3)实习学生应在规定的实习时间内登录定岗实习系统填报实习单位信息。若无正当理由超出规定期限仍未登录系统填报实习单位信息,视为延期参加定岗实习。定岗实习自动顺延到实习单位信息填报并审核通过的时间,因此导致毕业时间顺延,无法按期毕业,由学生自己承担责任。

4)为强化实习安全过程管理,实习学生须每个工作日及时登录实习系统进行手机端签到,如果无正当理由未签到次数超过应签到次数的三分之一,视为本次定岗实习考勤不合格,同时无法获得相应的学分需要重修。

5)实习学生每周需登录定岗实习系统及时填写周记,同样实习总结报告、实习考核鉴定表也应及时填报和上传,上述各项资料如未按时完成,其定岗实习将自动顺延,因此导致毕业时间顺延,无法按期毕业,由学生自己承担责任。如学生在顺延周期内(最多只能顺延5周)还不能完成,须申请定岗实习重修。

6)为更好地掌握定岗实习实际情况,教务处将协同相关二级学院不定期到实习单位实地进行走访、调研,同时鼓励校内指导教师定期到实习企业巡视指导,其过程发生的差旅费等按学校相关规定在实验实训实习费中报销。

4.为了保障定岗实习教学质量,原则上校内指导教师指导实习学生人数不宜过多。各专业校外实习指导教师应尽可能纳入定岗实习系统管理,完成相关信息资料的填报(兼职教师身份确认、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实习过程指导完整、进行实习考核评价)。

三、定岗实习指导工作量计算

1.定岗实习指导教师的工作量包含教师按时登录系统完成实习周记、实习总结和实习考核鉴定表审核、实习纸质资料收集等,凡未按要求提交实习相关材料及填写系统数据的,二级学院不得全额计算,应依据所缺少的次数按比例减扣。具体由各二级学院根据教师的履行职责情况,依据《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工作量认定与计算办法》进行认定。

2.毕业设计(论文)与定岗实习同步进行的,工作量按《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工作量认定与计算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定岗实习的检查和总结

1.为了加强对学生定岗实习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在实习过程中,学校、各二级学院应组织力量进行检查,向实习单位了解实习生的情况,听取实习单位对实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做好检查记录。

2.学生实习结束后,各二级学院、各专业应对各种重要数据进行分析,并进行实习工作总结和实习成果汇报。实习总结内容应包括学生实习的基本情况、实习计划执行情况、实习指导方法、实习效果、存在问题、改进措施等。

3.各二级学院、各专业应重视定岗实习计划的制定和定岗实习档案资料积累、存档工作,材料提交和上传要求见附件9,学校将对各二级学院定岗实习全过程进行检查。

五、其他

1.高职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定岗实习经历,可以免修定岗实习,但需要学生在实习前一周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并办理好免修手续(二级学院审核盖章、校人武部确认盖章后交教务处备案)。获批后方可免修定岗实习。


教务处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