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2020年工作要点

发布者:葛晓娇发布时间:2020-03-20浏览次数:680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完善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教育部党组对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不断增强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坚强保证。

一、坚持党的领导,持续加强教育系统党的政治建设

1.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关于加强省属高校领导班子政治建设的若干措施》,坚持和完善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进一步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推动高校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完善细化“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2.坚持用新思想深化理论武装。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坚持自学和理论中心组学习研讨相结合、集中培训和在线学习相结合,指导全省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师生党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经典著作和最新重要讲话。继续推进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点建设,推动建立党委重大决策前专题学习制度,积极开展高校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读书调研活动,坚持不懈用新思想武装党员头脑、指导办学治校实践。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作为党员终身课题。发挥好“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作用,进一步扩大使用覆盖面。

3.加强党建工作理论研究。重点围绕建立健全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的组织制度、推进教育系统党建工作创新创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为党建工作实践提供理论支持。发挥好教育系统党建研究会及各分会的作用,加强课题研究,努力形成一批应用价值高、指导意义强的理论成果。积极做好教育系统党建经验成果宣传推广工作。做好党建研究会换届工作。

二、聚焦基层基础,全面提升党的建设质量水平

4.落实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研究出台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具体举措。督促指导教育部“对标争先”建设计划入选高校加强培育创建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指导高校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贯彻落实院(系)党委会议、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示范文本。深入推进高校党支部建设“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在推进标准党支部建设基础上,重点推进优质党支部建设,试点推进特色党支部建设。深入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确保按时间节点全面达标、圆满收官。落细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即将出台的《民办学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加强中外合作办学高校党的建设,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推进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根据部署安排,组织召开第二十七次全省高校党建工作会议、学习宣传全国“两会”精神会议。

5.加强中小学校党建工作。根据中央和省委部署安排,研究起草贯彻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工作和党的组织建设,实现“两个全覆盖”。深入推进“一校一品”党建文化品牌项目建设,开展第二批建设成果征集评选。积极发挥长三角地区中小学党建工作联盟作用,筹办第二届“长三角一体化背景下中小学党建高质量发展论坛”,开创中小学党建协同发展新局面。

6.压紧压实党建工作责任。推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督促全省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履行好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履行好第一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级领导干部履行好“一岗双责”,继续深化和完善全省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述职评议制度,推动落实高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继续推进基层党建“书记项目”管理工作,推动党建工作从严从紧、落细落实。总结2019年度首次地方高校综合考核工作经验做法,修订完善《考核办法》和《实施方案》,进一步发挥好高校综合考核“助推器”“指挥棒”作用。

三、坚持严字当头,切实加强党员队伍建设

7.严格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加强大学生群体发展党员工作,落实“一增三提”要求推进高知识群体发展党员工作,细化落实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积极做好在疫情防控一线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党员工作。推动高校建立健全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科研管理骨干的“双培养”机制。适时开展发展党员工作专项调研,推动发展党员工作质量提升。

8.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印发全省教育系统2019-2023年党员教育培训工作通知,推动党员教育培训制度更加完善、体系更加健全。强化高校党校主阵地建设,指导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党员日常管理监督,强化记实管理,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扎实开展“主题党日”,完善重温入党誓词、入党志愿书、过“政治生日”等政治仪式。建好用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

9.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深入实施教师党员先锋工程,发挥教师党员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工作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引导教师党员敬业修德、奉献社会,争做“四有”好教师的示范标杆。继续实施大学生党员素质工程,强化党员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发挥大学生党员在服务师生、服务校园、服务社会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和党员教育实境课堂作用。继续开展最佳党日活动评选。积极响应中央号召,认真做好高校党员自愿捐款支持疫情防控工作。注重发现在疫情防控中涌现出的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及时进行宣传表彰,弘扬正能量。

四、坚持选优配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高校干部队伍

10.加强高校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落实好干部标准,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会同省委组织部持续加强换届后省属高校领导班子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厅管高职院校副职人员管理。会同省委组织部落细落实加强省属高校领导班子政治建设的制度措施,促进高校班子运行状态、校内政治生态、事业发展态势“三态”持续向好。按照民办高校党建工作《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做好民办高校党组织书记选派、内部选拔、任职审批等工作;完善备案程序,不断规范民办高校理(董)事会成员变更有关事项。

11.强化干部队伍日常管理。指导高校做好在疫情防控一线考察、识别、评价、使用干部工作。做好厅管高职院校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抽查以及社会团体兼职备案等工作。积极推进干部人才交流,按照我省第十批援疆干部人才选派工作计划安排,协调推进高职院校开展教育人才“组团式”援疆工作;做好新一批长三角地区高校优秀年轻干部互派挂职工作。做好厅管高职院校副职日常管理以及省属高校部分重点岗位任职批复等工作。

12.提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质量。强化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强化对党忠诚教育,推动落实新发展理念,提升教育系统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专业化水平。指导高校认真落实年轻干部政治教育的若干措施,建立健全年轻干部政治教育有效体系,重点加强年轻干部理想信念教育。持续实施教育系统党政管理干部培训领航计划,继续举办高校党委组织部长、院系党政负责人、县(市、区)委教育工委书记培训班及基层党支部书记示范培训班,指导高校开展基层党支部书记集中轮训。

五、强化自身建设,努力提高服务基层能力水平

13.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在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加强制度建设、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上走前头、做表率。落实支部学习制度,用好学习平台,自觉加强新思想新理论学习,努力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深入贯彻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大力推进“三个表率”模范处室建设。

14.着力提升服务水平。深入学习党的科学理论和组织工作业务,广泛学习新理念、新知识、新技术,不断开阔眼界思路,丰富专业知识,提升理论素养、思维层次、业务能力。加强处室和支部自身建设,严格党员教育管理,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实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15.推进作风纪律建设。弘扬求真务实作风,建立健全与联系点基层党组织、普通党员常态化联系制度。坚持重大决策调研先行,开展蹲点调研、“解剖麻雀”,深入基层、深入师生党员广泛听取意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控制会议文件,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纪律教育、政德教育、家风教育,把党纪党规纳入支部学习和党员教育培训内容,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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