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院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者:党委办公室发布时间:2015-02-02浏览次数:706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完善院务公开制度,根据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要求,并结合学院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推进院务公开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为目标,以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公正便民和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增加决策的透明度和群众的参与度,强化权力的制约和运行的监督,提高学院管理效能,更好地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

二、推进院务公开的重要意义

推进院务公开工作,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现实需要,是建立现代学院制度,推进是维护依法治校,密切党群关系的重要举措。推进院务公开工作,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职工参与学院建设的积极性,增强学院的办学活力;有利于广泛吸纳教职工的聪明才智,增强办学决策的科学性;有利于加强民主管理,提高学院管理水平和管理效果;有利于加强民主监督,促进依法治校、廉洁治校。

三、院务公开的原则与方式

推进院务公开工作,要从学院实际出发,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对群众关注、与群众关系密切、容易产生腐败行为的事项,要抓住办事权限、办事依据、办事标准和办事结果等各个关健环节,通过直接、简便、有效的程序进行公开。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分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动态性工作及时公开;事前、事中、事后公开相结合,主动公开与群众申请公开相结合,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要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院务公开的根本标准。

四、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院务公开的重点内容:除法律法规和党纪规定的保密事项不得公开外,凡社会和群众普遍关心、与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都要向社会公开或在学院内公开。

(一)向社会公开的主要事项有:

1)办学情况。主要包括学院的章程、办学目标、办学规模、专业设置、办学条件和办学成果等。

2)收费情况。主要包括收费项目、标准、范围、批准文号等。

3)招生就业情况。主要包括招生计划、政策、程序、纪律,录取分数线,招生计划的完成情况、新生报到率,毕业生就业率等。

4)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必须公开或社会普遍关心、学院认为有必要向社会公开的事项。

(二)各单位、各部门向学院内公开的事项主要有:

1)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党委、行政对院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学院发展规划,学院改革、改制方案以及重大问题的决策等;学院贯彻党和政府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措施和方案;学院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学院年度重点工作项目;学院重大事件(大事记)等;学院规章制度;学院各职能部门职责及部门负责人姓名、电话、电子信箱等。

2)纪检监察、审计处: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情况、对院务公开实施全过程监督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全院各部门5万元以上基建、维修、采购、验收情况公示。

3)党委工作部、宣传部、统战:发展党员、民主评议领导干部、评先评优、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系情况;精神文明建设的落实情况;院报的编辑、发行;组织重大节日、纪念日和重大事件的宣传活动;协助党委抓好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工作情况。

4)人事处:人事制度改革方案、人员招聘、职称评定、院内津贴、年度考核、师资引进、师资队伍建设。

5)财务处(资产管理办公室):学院事业经费预决算、财务收支情况、有关教育收费的规定和收费的标准;投资收益、教职工福利费使用、社会捐赠款物的使用与管理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资产招投标及使用情况。

6)教务处:教学管理、各类考试有关规定;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学生重修费的收支;教材采购等;校园网站建设、多媒体教学系统的设备安装、调试;公共机房的建设与管理。

7)科技处:科研管理制度;科研经费的分配、使用情况;重大科研项目的立项、科技开发、科研成果的转化及经济效益;科技团队建设情况;学报的编辑、发行。

8)学生处(招生就业处)、团委:评先评优、奖学金评定;贫困生学费减免、国家助学贷款发放;对违纪违规学生的处理结果。招生计划方案;组织招生录取工作;招生数据的统计、整理及上报;毕业生就业方案,毕业生就业情况。

9)合作教育处:涉外工作规章制度;有关国内校际合作事务和服务地方工作事务;校企合作、服务地方工作的团组来访接待、考察交流、高层合作论坛、项目对接、学生访学、人员交流等活动。

10)后勤管理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绿化工作;三产房的出租工作等。

11)工会:教职工福利费使用情况;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必须公开或师生员工普遍关心的事项。

12)保卫处:校园治安管理办法与措施;校园安全工作情况。

13)图书馆:图书采编、典藏、借阅情况。

14)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的相关规章制度;成人教育的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成人教育教学工作计划与总结;成人教育师资培养和提高计划;开放教育和成人继续教育的招生、收费及学生考试等情况。

以上单位、部门要在上述规定的基础上,根据本细则要求,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增补齐全应公开的具体事项。院务公开内容,还要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教育改革的深入,及时进行调整、充实和完善。其他单位、部门也要根据本细则要求,结合具体工作实际,确定本单位、本部门院务公开的具体事项。

五、院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院务公开的日常形式包括公开栏、公告栏、橱窗、墙报和报刊、广播、电视、校园网等。要通过设立院长信箱、咨询和监督电话、院领导接待日等形式,畅通听取师生员工和社会意见、建议的渠道。要建立院情发布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学院的重大决策、重要事项进行公开。同时,通过学院党政会议、工会委员会、共青团委员会、学生会、家长会等通报相关院务。要进一步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在院务公开中的作用,落实好教职工对学院重大决策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要积极推进电子校务建设,提高学院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使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通过电子网络得到更广泛、更便捷的信息和服务。

六、对院务公开工作的领导与监督

建立院务公开工作委员会,并在学院党委领导下,有计划、有步骤、有目标推进院务公开工作。学院行政是实施院务公开的主体,主要领导是实施院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院务公开,并把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单位和承办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学院党委要切实加强院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检查。党委每年专题研究院务公开工作不少于一次。要将院务公开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将纪委、监察室电话设为校务公开监督电话,并设立举报信箱,对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并在适当范围内公开处理结果。要充分发挥工会、团委、学生会在校务公开中的作用,积极组织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对校务公开进行监督。要建立和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对校务公开情况进行评议的制度。评议时间每年不少于一次,评议结果及时上报省委教育工委和省教育厅备案。在深入推进院务公开的同时,要全面推进学院内部系、部、处、室等部门事务的公开。

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41212日印发

院务公开是一项长期的工作,要加强调查研究,不断创新院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监督机制,不断提高院务公开工作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