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雄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校级领导作风效能建设的十六项规定

发布者:党委办公室发布时间:2013-07-08浏览次数:576

 

一、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每季度至少参加一次党委中心组学习。

二、模范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按规定层级外出请假。

三、定点联系一家企业。

四、定点联系一个教学单位。

五、定向联系一个民主党派。

六、定向联系高层次人才。

七、每月至少发布一次特殊任务并及时评价。

八、每月至少一次到教育和管理一线调研或现场办公,每学期至少提出一个对学院发展有重要影响的建议。

九、每学期对分管系统干部至少开展一次谈心谈话活动。

十、每年至少完成一项科研成果。

十一、不得公车私用。

十二、不得超标准公务接待,招待费按有关规定公示。

十三、不得以公款组织高消费娱乐活动。

十四、严格执行预算制度,带头勤俭节约。

十五、分管系统发生一级事故的问责。

十六、每学期向党委会逐项书面汇报上述工作的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