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工作职责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13-05-27浏览次数:786

一、确保学院的政治稳定,维护学院正常的治安秩序,打击刑事犯罪活动,配合公安机关查破一般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二、协助公安机关侦破重大案件,完成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查处校内治安问题,交通事故,负责校内技防设备的安装、检查、保养和维护。

四、检查、维护学院的消防设备,督促各系、各部门做好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校内防火工作。

五、严格落实各项治安保卫措施,保卫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

六、贯彻“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宣传教育师生员工提高警惕,增强法制观念,依靠师生员工搞好防范工作。

七、指导各系、各部门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协助各系、各部门治安责任人开展工作,检查督促系各、各部门建立健全治安保卫制度和防范措施。

八、负责学院内外来人员、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维护公共场所集会和重大节日活动场所的秩序。

九、帮教轻微违法人员的转化工作,领导学院保安开展工作。

十、追查学院内部发生的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情况和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保卫处长岗位职责

1、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指示、要求。

2、在院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在公安机关业务指导下,负责学院安全工作,做好工作计划、总结,按期向上级汇报保卫工作情况。

3、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有关安全规章管理制度。

4、经常分析学院安全形势,推进学院内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抓好校地共建工作,定期召开会议,布置和落实安全保卫工作。

5、组织领导全院的消防工作。

6、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政治案件、重大刑事案件,查破一般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防止师生员工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7、负责全院的安技工作,检查监督学院安全保卫工作的组织落实。

8、负责学生户籍和教职工集体户口的管理工作以及暂住人口的管理工作。

9、做好部门内部员工的思想教育工作,并做好管理和考核工作。

10、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治安岗位职责

1、向师生员工进行治安防范宣传和法制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

2、进行治安安全及相关防盗报警系统的定期检查和临时抽查,督促整改隐患漏洞,防止和减少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的发生。

3、查处院内一般案件,配合公安机关进行相关侦破工作。

4、及时进行民事纠纷调解,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5、依法或依校纪校规处理违反校园环境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标志的设置、维护,保持主要道路和教学区、学生生活区的校容校貌,协助上级部门及相关单位进行非机动车辆管理。

6、对各部门申报举办文体活动进行审批,负责院内公共娱乐场所、负责大型文体活动、涉外活动等治安秩序。

7、协助公安部门管理院内各种暂住人口。

8、及时向上级领导和师生员工通报学院阶段性治安状况。

9、向师生员工进行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四防宣传教育,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落实群防群控措施的实施。

10、负责对全院易燃、易爆、剧毒等化学物品的购买、储存、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工作。

11、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

内勤岗位职责

1、及时了解掌握院内重要的政治动向和不安定因素,及时准确地向学院党政领导及上级有关部门提供有关可靠信息,提出对策性意见。

2、做好出国人员的政审登记和办理赴边境地区人员通行证的工作,并注意对他们做好爱国主义和反间谍、保守国家秘密等方面的安全知识及法纪教育。

3、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人武征兵政审工作。

4、认真贯彻户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户口档案,认真做好集体户口迁移、人口统计等工作,加强对学院广大师生员工的户籍管理。

5、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条例》的精神,建立健全学院持有集体户口的师生员工的身份证办证、换证等工作。

6、做好外来人员的暂住证及临时出入证办理工作。

7、管理档案、印章、公用设施。

8、安排值班、考核及文书工作。

9、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